  返回
中国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  
搜索

吉林省第23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2019-06-06 来源:吉林省摄协 责编:张双双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风雨历程,70年谱写华章。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经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文联批准,吉林省摄影家协会计划于2019年8月中旬在长春美术馆举办吉林省第23届摄影艺术展。

吉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吉林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摄影艺术展(简称“省展”),已成功举办22届,留下了一大批历史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精品佳作,推出了一大批德艺双馨的摄影人才,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本届展览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生动描述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在方方面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精彩呈现新时代涌现出来的新气象新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培养立足本土深入开掘的创作意识,创作出更多弘扬时代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彰显吉林风采,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全省摄影人及业余爱好者积极参与。

主 办: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协 办:长春美术馆

截稿日期:2019年6月10日(以收到纸质照片邮件为准)

展览日期:2019年8月中旬

一、征稿规则 

1. 展览分为“吉林故事”“吉林好风光”“艺术与创意”三大类。

吉林故事类:通过记录式拍摄方法或纪实性、报道性的拍摄路径呈现我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普通百姓的喜怒哀乐,以及民俗风情、生态环境的丰富多彩。投稿作品除对影调和色彩进行适度调整与合理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不得对原始图像中的元素进行增添或删抹。彩色照片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为黑白(含单色)。投稿作品除参展表信息外,还应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对拍摄对象或事件要点予以解说。组照作品除总体性文字说明外,每幅照片也可附有说明。投稿作品的文字说明须写在与参展表同一规格的纸张上,与参展表一同贴于照片背面。

吉林好风光类:通过记录式拍摄方法或艺术性的创作路径展现我省自然风景的雄奇壮阔、素雅秀丽。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违背自然规律的改动。

艺术与创意类:在传统艺术摄影和当代艺术的体系内创作的静态及动态影像作品。主题、题材不限,创作技法不限。如有需要,作品可附简要文字说明。接受用于商业目的的作品。不接受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接受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的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须注明。

2.展览评委会每位评委享有推荐1组(幅)作品直接入选展览的权力。

3.展览接受组照作品和单幅作品。

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作品为每组6-10幅。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17年8月10日以后(组照中有一幅照片在此时间段内拍摄即可)。彩色、黑白(含单色)均可,数码、胶片不限,相机、手机不限。每组(幅)作品须填写完整的《吉林省第23届摄影艺术展参展表》(见附件),贴于照片背面(组照贴于首幅照片背面)。作品图像中及作品正面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组照须按作品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并同时在背面标明作品顺序。横、竖幅作品同组时,统一按横版排列。

4.征稿只接受纸质照片。

规格尺寸(适用于组照、单幅,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5.展览不接受已在历届全国影展、我省届别展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国际性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6. 同一组(幅)投稿作品不得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当中,某件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纳入另一组照。

7. 对于组照内的单幅照片,评委会有权将其作为单幅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对于类别投送不当的作品,评委会有权将其归入相应类别进行评选。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暗房加工类和数字特技类除外),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展览主办方如因此受到损害,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9. 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图像鉴定、展览和展览作品集制作。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的入选作品,取消其入选资格。

10. 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

  本届吉林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136件。

1.吉林故事类:共50件 ,金奖作品2件、银奖作品3件、铜奖作品5件、优秀作品40件;

2.吉林好风光类:共50件, 金奖作品2件、银奖作品3件、铜奖作品5件、优秀作品40件;

3.艺术与创意类:共36件 ,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优秀作品30件;

4.金、银、铜奖作品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三、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事宜中,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且不另付报酬。

2.所有入选作品和作者信息将在关东摄影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监督、批评与举报。最终结果将在关东摄影网网站和吉林省摄协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3.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4.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作为主办方拥有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5. 为方便投稿,各地影友可将参展作品送到所在的各市州摄影家协会,由其统一送达省摄协。

6.截稿时间:2019年6月10日(以收到纸质照片邮件为准)。

收稿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1410室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收件人:荆宏、蔡晓山  

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03318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2019年2月20日


分享

访问  :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