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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动

2019-10-18 来源:《中国摄影》杂志社 责编:张双双

“诗与故乡”——中国摄影艺术乡村圆桌会。视界影视 供图

金秋飒爽、硕果累累,10月12日,适逢安徽宁国农民丰收节,由《中国摄影》杂志社、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镇全国摄影大展,在港口镇西村正式启动。

与会领导与嘉宾共同启动第二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镇全国摄影大展 彭尧 摄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李舸,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摄协名誉主席郭万清,安徽省文联党组书记何颖,宁国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田,中国摄协副主席李学亮,《中国摄影》杂志社主编徐艳娟,宣城市文联主席徐艾平,今日头条副总裁杨洁,安徽省摄协主席许国,安徽省音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徐海燕,新华社浙江分社图片总监、浙江省摄协副主席王小川,著名诗人李浔、龚学明,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开四海,宁国市政府副市长江政义,宁国市政协副主席许东升,宁国市港口镇党委书记李华,宁国市文化旅游局局长张斌,宁国市文联主席帅忠平出席仪式。启动仪式由宁国市委副书记吴忠梅主持。

启动仪式上,演出精彩纷呈。王志鹏 摄

现场人头攒动 王志鹏 摄

2018年10月19日,国内首个艺术乡村落户西村,艺术乡村从此走向全国,在姜家镇、松阳、钦州等地相继展开,并开始发挥摄影在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首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镇全国摄影大展入选作品展现场 彭尧 摄

活动现场,文艺展演彭尧 摄

活动现场,花鼓戏展演。彭尧 摄

启动仪式后,《中国摄影》杂志社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艺术乡村落地代表等共同参与了“诗与故乡”——艺术乡村圆桌会,围绕如何建设摄影艺术乡村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总结经验、分享成果,并发起艺术乡村联盟筹建的倡议。

“诗与故乡”——中国摄影艺术乡村圆桌会与会嘉宾合影。王志鹏 摄

作为摄影艺术乡村着力打造的品牌活动,去年启动的首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全国摄影大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并在业界和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影展的成功举办为西村搭建起走向全国的舞台,也为全国摄影人了解西村,进而走进西村、体验西村以及展现西村文旅特色提供了更多可能。为此,第二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镇全国摄影大展,将在上届影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影像的魅力,吸引公众关注西村的发展、建设成果,鼓励更多摄影人通过影像创作为建设生态西村、文化西村添砖加瓦。

摄影名家作品展现场 彭尧 摄

当西村与摄影相遇,乡村的振兴发展由此注入影像文化基因,这为西村塑造文化形象、丰富文化业态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托。10月12日至31日,西村专门设置多个展览及活动版块,包括首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镇全国摄影大展入选作品展、摄影名家作品展和抗洪救灾专题摄影展,以及大型国庆晒秋、党建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广场舞大赛、农产品展示展销、宁国市传统工艺美术展和摄影采风等,为广大摄影人提供了丰富的拍摄素材。



第二届乡村里的中国·安徽宁国港口镇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宁国市委
宁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宣城市摄影家协会
宁国市摄影家协会

征集内容

以安徽港口镇及宁国境内四季风光、风土人情的作品为主题,鼓励反映乡村新气象、新作为,展示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作品。


截稿时间

2020年5月31日

(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主办方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全国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每组不少于4幅不多于8幅)。

3.本大展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应为JPEG文件格式,文件量不大于2M,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2000像素。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并填写参展表。参展表下载  参展表及作品用压缩包形式发至征稿邮箱(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件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

4.作品必须取材于安徽省港口镇及宁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此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名单。

7.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邮箱

xicun@cphoto.com.cn


咨询电话

010-65252277;010-65252044

联系人

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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